中国纳税人事业的发展亊记132
中国纳税人事业28年的不凡历程 [1993-2021年大事记]
世界上成立最早的納税人组织是1919年5月成立的澳大利亚纳税人协会,(2015年5月1日澳大利亚纳税人协会在悉尼举行了建会100周年庆典活动),其次是1921年成立的瑞典纳税人协会(瑞典纳税人协会成立百年庆典活动将在2021年10月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举行)。 到2019年5月,澳大利亚纳税人协会成立百年庆典活动及同时举办的世界纳税人协会成立30周年庆典活动止,加入世界纳税人协会的已有62个国家和包括我国香港地区的78个纳税人组织。
中国纳税人事业起步于税收征管改革
中国纳税人组织的发展,是随着我国税制改革进程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多年来,中国的税制改革都是“一切为纳税人服务”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早在1993年12月全国税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就正式提出,並于1996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改革会议上,把“为纳税人服务”升为国家各级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责。1997年5月,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搭建的,全国首家“办税服务大厅”正式掛牌运行;1997年7月,北京怀柔地税局成立了全国首家纳税专业服务所,由此形成了我国为纳税人服务的中心方向及雏形。 1993年3月8日,“重庆市维护企业权益协会”正式掛牌成立,是我国较早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主管单位是重庆市司法局。协会在2006年与市级几家协会共同成立了重庆市企业维权协会,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力维权、服务发展”为主要任务。2004年11月2日,协会成功组织举办了“重庆市企业维权论坛”。为加强协会为企业纳税人服务的需要,协会定期组织编写了“企业权益”杂志。 重庆市维护企业权益协会成立28年来,始终坚持起初的办会方针,积极开展协会工作,在建立当地和谐征纳关系的工作中,创造了成功的经验,取得了显著成绩。 1997年6月18日,被称为在征、纳之间“架起第一座金桥”的“内蒙古自治区纳税人协会”正式成立,时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夏日先生担任会长,省一级纳税人协会的诞生和成立,自此揭开了中国纳税人事业发展新的篇章。此后,县市级、省级等各级纳税人组织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开来! 1998年4月26日,河南新乡市纳税人协会成立。 2002年6月18日,辽宁省大连市纳税人联合会掛牌成立,在6月19日的辽沈日报报道中称为“这是全国第一个纳税人自发组成的联合会”,它在納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搭起了一座促进沟通与协调的桥梁。 2002年8月,全国纳税人联盟—北京盈道纳税人联盟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2002年12月16日,“北京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办税人员分会”正式成立,这是北京市首家由百余家企业纳税人自发组成的,以为征、纳双方提供服务为宗旨的民间社团组织。 2003年6月,江苏省地税局开展以纳税人权益保护为纳税服务工作的主线,首先在无锡市惠山区创办了全国首家“纳税人之家”,並以此为契机,“以平等观念尊重纳税人,以互动方式服务纳税人,”陆续在全省各地建立纳税人之家达362家,通过纳税人之家的平台,加强了征纳双方之间的互相交流、畅通了沟通渠道,达到了促进全省征纳和谐环境的建立。
中国纳税人组织这样第一次“走出国门”
2004年3月12日,作为中国纳税人协会组织的代表,北京国际税收研究会办税员分会为纳税人从事直接服务的单位,到世界上成立最早的澳大利亚纳税人协会学习交流。在听了该协会会长介绍的“协会充当征纳之间互相交流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的工作经验后,中国同行受到了很大启发,表示要在今后纳税人服务的工作中,学习澳大利亚纳税人协会为征纳双方服务的成功工作经验,结合北京的实际情况,做好为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服务工作。 2004年4月29日,全国首家“纳税人俱乐部”在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成立。 2004年8月18日至20日,内蒙古自治区纳税人协会和《纳税人报》主办的“首届中国纳税人维权论坛”,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隆重举行,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时任副主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高尚全会长做了题为《政府如何改进税收服务工作,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的报告。中国人民大学时任校长纪宝成就如何从观念、体制等方面体现尊重纳税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形成,以及建立全国性、地方性的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一一纳税人协会等内容的演讲。 2004年10月26日,时任世界纳税人协会主席比让先生、和时任澳大利亚纳税人协会主席麦克唐纳先生,到北京国际税收研究会办税人员分会(以下筒称为“分会)”进行考察交流学习,两位外国朋友对“分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中国纳税人组织在为征纳双方做出的服务工作极具中国特色。並在来访的第三天,“分会”与澳大利亚纳税人协会双方签署了纳税人工作合作协议。这是中国的纳税人组织与国际纳税人组织签署的第一份工作合作协议。 对于国外納税人组织客人到中国的专访和交流考察学习,《中国税务报》十分关注,在外国客人离京前做了专访,并在11月1日的中国税务报第一版做了报道,题目是:《“联合国秘书长”中国“布道”》。 2004年11月18日,北京国际税收研究会办税人员分会执行副会长刘凤江接受邀请、並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了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市举办的世界纳税人协会年会。在会议进行过程中,曾到访北京的世界纳税人协会主席比让先生向刘凤江副会长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他说在前两届召开的世界纳税人协会年会时,台湾纳税人协会曾要求加入世界纳税人协会,后来又反复要求加入,当时由于种种原因世界纳税人协会没有讨论这一申请。在听到这一信息后,刘凤江副会长认为:这涉及到中国的主权、名誉及广大中国纳税人地位的重大政治问题。在参加会议头两天,刘凤江副会长一行听到很多专家学者及会员国纳税人组织代表的发言,内容都是紧紧围绕服务各地纳税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有利于国家经济发展的税制改革建议和意见,这一系列发言十分符合当时的中国税制改革,甚至是有利于国家政治改革可以学习和借鉴的经验,刘凤江副会长一行在紧急研判后毅然决定:以中国北京纳税人组织名义申请加入世界纳税人协会。 在世界纳税人协会进行到第三天的11月20日,经过世界纳税人协会董事会研究决定,正式接收北京国际税收研究会办税人员分会为会员单位。 2004年11月22日,《中国税务报》第一版报道了《国际纳税人协会发来邀请函》,文中报道了北京国际税收研究会办税人员分会参加並加入世界纳税人协会的消息。並报道说:“这是中国的纳税人组织首次代表中国的纳税人亮相在了国际纳税人的舞台上”。 2005年4月20日至23日,《中国税务报》、内蒙古自治区纳税人协会,和世界纳税人协会成员单位的北京国际税收研究会办税人员分会联合主办,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协办,《2005中国北京.纳税服务与纳税人权益高层论坛》隆重召开。全国各地纳税人、办税人员协会、纳税人俱乐部、纳税人之家、纳税人网、纳税人杂志、报纸及各级税务部门代表参加了论坛的各项活动。 参加此次论坛活动的嘉宾有: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卢仁法,征管司原司长王文彦先生,原财政部税收司司长韩少初先生,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建文教授,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原主任刘隆享先生,北京大学经济观察研究室中心主任仲大军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原研究员、著名经济学家茅芋轼先生,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原副所长、博导高培勇教授,国务院研究室宏观司原副司长丛明先生,建设部政研室主任陈淮、中国人民大学顾海兵教授、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原副主任兼内蒙古自治区纳税人协会会长张国民先生、北京地方税务局原局长孙振刚先生、中国税务报社原社长张迪恳先生、财政部原税政司长高功德先生、纳税人报社社长赵小玲女士等共120余人参加了此次论坛。 在论坛开始致欢迎词发言时,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副主任兼纳税人协会会长张国民先生说:“一个伟大而具有跨时代意义的纳税人事业让我们欢聚在一起”,我们通过这次论坛更好地探讨维护纳税人权益的路子,我们要借鉴国际社会保护纳税人权益的经验,共同推动、並建立起我国以纳税人为中心这样一种新型的征纳关系,为我国抅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纳税人组织的独特贡献。 2005年6月29日,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原主任、北京法学会会长刘隆享教授发表了文章《国际纳税人协会及我国维护纳税人权益和服务》,文中提出:在我国对纳税人权益保护与为纳税人服务已经有了较大进步的基础上,针对纳税人权利界定和对纳税人在享受权利上的欠完善情况,必须端正思想,树立新的征纳观念,制定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条例和办法。要不断借鉴和吸收国际上在维护纳税人权益,增强纳税人自律方面的经验和成功做法。在条件成熟情况下,以省级为单位,成立纳税人协会,作为市场经济的民间服务组织,并与我国现有财税中介组织和行业相结合,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增强纳税人自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供实际的服务。
中国纳税人组织迎来活跃发展期
2005年10月18日至20日,以中国北京纳税人组织名义加入世界纳税人协会的北京国际税收研究会办税人员分会在北京主办了《首届亚太地区纳税人协会联盟会议》。 这次联盟会议的背景是,在北京国际税收研究会办税人员分会加入世界纳税人协会后了解到:在欧洲、中亚、东非、全美等地区都分别建有区域性、联盟性质的纳税人组织。在这些信息的启示和激励下,2005年10月初,北京办税人员分会执行副会长和澳大利亚纳税人协会麦克唐纳主席,通过联系协商认为:亚太地区是世界范围内政治、经济发展最活跃、最有影响力的地区,因此,加强亚太地区各国纳税人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是合作共赢、共创美好亚太地区经济的需要和必然,故双方共同倡议决定召开这次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蒙古、菲律宾等国纳税人组织代表,世界纳税人协会时任主席比让先生和美国纳税人协会联盟时任主席约翰先生作为嘉宾参加了联盟会议的全过程。 在会议进行中,时任世界纳税人协会主席比让先生发言说:来到了中国,看到了你们中国北京的纳税人组织热情而有效的工作成绩,这深深感染了我,希望今后在世界纳税人协会大家庭里看到中国的纳税人组织发挥更大的作用。美国纳税人协会联盟约翰主席说:这是我第一次来到中国,短短几天使我感到在我们美国有很多人对你们的国家並没有真实的了解,我看到了你们国家的繁荣和活力,看到了你们纳税人组织的工作业绩,你们今后应做更多工作让我们美国人真正了解中国的伟大。日本税制改革协议会内山优会长发言说:我50年来第一次来到中国,虽然时间短暂,但使我真正体验到中国做为东方大国的魅力,中国纳税人组织给我们日本纳税人组织提供了很多经验。日本纳税人联盟北野弘久先生发言说:来到中国才体会到中国是个很有吸引力、是个充满活力的国家,希望我们两国纳税人组织今后更加努力加强我们的交流合作。韩国纳税人协会李诚圭会长现场用中文写下“不忘此情时光,望再会”的留言。会议最后一天,大家形成了共识,自此正式成立亚太地区纳税人协会联盟,经投票选举:澳大利亚纳税人协会麦克唐纳为联盟主席,刘凤江为秘书长。 三天的亚太地区纳税人组织代表会议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充分建设并发挥我国各级纳税人组织的作用,不但可以构建我国和谐征、纳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同时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及税制改革大好形势的发展,提升和加强中国纳税人组织的发展,对于取得民间外交效果,扩大中国纳税人事业在国际的影响力,落实温家宝总理在人大会议上提出的“要大力发展民间外交”的指示精神同样具有重大意义。 2005年10月28日,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主导,在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鎮创办了全国首家“纳税人学校”,此平台意欲促进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的互相交流与沟通,宣传国家税法,赢得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呼声。 2006年4月22日,律师网记者专访时任北京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办税人员分会执行副会长刘凤江,报道指出:2004年11月20日研究会办税人员分会以中国北京纳税人组织名义加入了世界纳税人协会的重大举措,可以说是中国纳税人事业发展迈出的一大步,中国的纳税人组织第一个首次走进了国际社会,更显示出了我国对纳税人权益维护的重视和认定。 2006年6月8日,辽宁省本溪市诚信纳税人联合会挂牌成立。 2006年2月至2008年11月,北京国际税收研究会办税人员分会分别组织在京企事业单位的纳税人、和部分从事纳税服务工作的税务人员,分批次赴国外考察学习。 三年赴外考察学习的主题,分别是“纳税服务与纳税人权益”、“和谐征纳关系与和谐社会”、“建立和谐征纳关系,促进首都北京和谐社会建设”三个专题。赴国外考察学习的对象是,当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协会。通过三年有效的考察学习,组织每一位参加人员都写出了赴外考察学习体会报告,通过整理,印刷出版了分别以三个专题考察学习主题为书名的三本书籍,並分发北京地方税务局,从事为纳税人服务的职员每人一册。这在当时首都全市,为提升纳税人服务工作、和谐征纳关系建设产生了深刻影响。 2009年7月1日,《人民论坛》杂志发表了一篇题为“国际纳税人协会是一个全世界纳税人的联盟”的文章。文章全面介绍了当时有37个国家47个纳税人组织组成的世界纳税人协会的情况,並对在国际上很有影响的国家和地区纳税人组织的组成、活动方式、对所处国家政治经济的发展起到的积极作用等,均做了全面介绍。文章还对当时来到中国交流访问的世界纳税人协会主席比让先生,澳大利亚纳税人协会主席麦克唐纳先生,经过走访交流加深了对中国纳税人组织发展的了解和认识,愿和中国纳税人组织进一步交流与合作的迫切愿望,也做了详细介绍。 2009年9月19日至21日,江苏省镇江市地方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主办的“纳税人权益维护理论与实践高层论坛”在镇江举行。会议邀请了税务界、学术界、新闻界、工商界及当地纳税人,就纳税人权利观的基本理论、涉税维权服务的性质和基本要求、完善涉税维权服务措施等方面的基本思路以及相关问题共同研讨交流。镇江市政府林枫秘书长,市地方税务局夏照明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党委书记、高培勇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首任院长安体富、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朱青教授、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张树学付司长、纳税人报社长、江苏财经学院、南京财经大学教授等参加了论坛并发言,刘凤江作为亚太地区纳税人协会联盟秘书长参加了论坛活动。 2010年4月16日,日本税制改革协议会内山优会长来到中国与北京的纳税人组织北京国际税收研究会办税人员分会进行交流学习,为了互为对方国家纳税人在本国投资企业提供所需求的服务,协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日双方纳税人组织签署了合作协议书,内山优会长和刘凤江执行副会长还共同到日本中国啇会,介绍了双方协会签署的合作协议情况,双方还商讨了对日本在京投资企业纳税人进行税法培训诸事宜。 2010年4月21日,韩国纳税人协会金善泽主席到北京国际税收研究会办税人员分会进行交流学习活动,中韩双方协会主席签署了互相学习合作协议书,同时共同走访了中国韩国商会。 从2010年始,我国的税制改革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各级税务机关与时俱进,积极创建新型的纳税服务机关,各项工作更多地从纳税人的需求出发,从贴近和维护纳税人权益出发,以促进和谐征纳关系目标的真正实现。为实现这一目标,全国各地税务机关积极创建纳税人服务和维权组织,在短暂几年间全国各地在税务部门主导下,“纳税人维权中心”、“纳税人学校”、“纳税人之家”、“纳税人俱乐部”、“纳税人协会”等各类纳税人组织如雨后春笋般迅速蓬勃建立起来。各类名称不同,但都有纳税人的服务组织实体性质。各级纳税人组织陆续建立起来的形势,显示了:建立起各级纳税人服务组织,已经成为各个阶段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提升为纳税人服务的手段和标志。据了解,当时在国内一个省出现了这种形势,这个省国税局率先从省、省内市、市内县、县内区、从上至下陆续成立了“纳税人之家”。当时这省的地税局也紧跟形势,为体现纳税人服务方式的提升,便从省、省内市、市内县、县内区,从上至下陆续成立起了“纳税人俱乐部”。根据中国税务报记者的调查,到2013年底全国各地成立的纳税人之家有880余家,纳税人学校有1700余家,纳税人俱乐部有900余家。 2011年11月5日,“南方周末”记者采访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在谈到纳税人问题时李教授说“新型的税收征纳关系应该是以纳税人为核心,纳税服务的具体内容应该是取决于纳税人的需求”,“社会的纳税人意识已经觉醒,纳税人意识不仅仅纳税人才有,政府的征税方更应该有纳税人意识”,“税收本身是征纳双方的事,政府、税务部门更应该充分考虑纳税人的意愿和感受”。“中国己经进入纳税人权利觉醒时代,在催生政府行为的变革”。
中国纳税人组织从实践到理念逐步走向成熟
2012年2月9日,来自山东、浙江、江苏、河南、辽宁、福建、新疆、北京等省市的十一家纳税人组织的20多位代表,齐聚山东泰安纳税人协会,举办了一次全国纳税人协会互相交流学习经验的会议。参加会议的各协会代表,介绍了开展为征、纳双方服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搭建征纳双方互相交流沟通的平台,促进当地和谐征纳关系建设的成功工作做法和经验。在会议的热烈发言讨论过程中,代表们提出:为了加强全国各地纳税人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建议成立全国纳税人协会,在筹备过程中、可立即建立起全国纳税人协会联盟网站,通过这个平台以便大家进行互相学习交流。 2013年1月12日,中国北京纳税人组织刘凤江会长和乌克兰纳税人协会瓦伦缇娜、阿布左瓦主席签署了双方纳税人组织工作合作协议。 2013年2月4日,《中国税务》杂志登载一篇文章,题目是:《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不要以为是小事》。文章说,世界各国的实践证明,加强纳税人权益的保护,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且是促进税收征管效率提高的客观要求。对我国来讲,深入研究和落实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对于培养纳税人主体意识,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需要和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完善税收法制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如今,纳税人的自我保护权益意识,已经发展到表现为各国纳税人协会组织的广泛建立以及积极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活动,目前国际上许多发达国家都建有纳税人协会组织。 2013年2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出文件:“关于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3)15号】文提出:建立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构建纳税人维权平台。文件中指出:注重发挥税务机关职能作用,主导建立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实现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管理的规范化,活动的常态化,快速响应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代表纳税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权益维护诉求,将维护纳税人权益落到实处。 2013年3月15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代表赵冬苓,向正在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推动设立纳税人日的建议”提案,建议书中指出:“设立納税人日”是顺应时代变革,接轨国际潮流的需要,是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需要,是推动政府机关转型的需要,是提升纳税人遵从担当的需要,是增强国家軟实力的需要。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曹义孙教授,在全国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上也提出过建立全国“纳税人日”的建议,他说:纳税人是税收和国家财政的贡献者,“设立纳税人日”有利于国家行政体制的改革,推动政府机关职能向着为纳税人服务的转变,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河北邢台永年原地方税务局张振重局长,在全县人大常委会上曾提出:在全县设立“纳税人日”。他说:长期以来我们强调最多的是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忽视了纳税人享有的合法权益问题,这不利于税收事业长期科学和谐的发展,县人大常委会经过研究决定:从当年起每年的4月8日定为全县“纳税人日”。 中国税务报记者胡海啸、通讯员韩旭、刘浩然曾在2018年9月3日发表过一篇报道,报道的题目是:《“纳税人日”:期待更多认同》。在报道文章中,从“纳税人日”源于纳税人的真实心声;“纳税人日”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路程;“纳税人日”己经是更多人的共同期盼等方面,全面介绍了我国在“纳税人日”问题上的相关内容。 2013年3月27日,北京国际啇会网登载了一篇关于曾代表中国北京纳税人组织加入世界纳税人协会的情况,分会参加“亚太地区纳税人协会联盟2013年会议”的报道引起了很多关注。文章中指出,国际税收研究会办税人员分会通过参加这次具有国际纳税人组织性质的会议,进一步增强了中国纳税人组织与国际上民间纳税人组织的交流与沟通,树立起了中国民间组织的国际化形象,推动了中国民间组织的长远发展! 2013年4月12日,中国税务报发表了一篇对全国各地纳税人组织成立及活动情况做的调查文章后,写出了一篇评论性文章,题目是 《纳税人组织成立体现社会进步》。文章在介绍全国各地成立並开展纳税人工作取得积极效果的情况后,继续报道说:近年来,我国各地纳税人权利组织的不断涌现,体现了国家经济社会的重大进步,它一方面为纳税人提供了监督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平台,另一方面也为税务机关提供了宣传税法,增进互相了解交流的窗口,促进了征纳和谐和社会和谐的建立,更是政务公开和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 2013年《税务研究》第3期全文登载了国家税务总局党校管理学博士黄建同志一篇文章,题目是《论我国纳税人协会治理功能的完善…国外经验与中国对策》。文中写道,纳税人协会作为新兴的社会治理主体,是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变革的产物…在社会转型和税收改革时代背景下,纳税人协会发挥着规范行为、表达䜣求、提供服务等关键职能。…纳税人协会的产生是社会力量蓬勃发展的标志,是税务机关管理社会化以及税收征管模式创新的体现。 2014年1月14日,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省地税局信息中心总工程师华军在省政协会上递交了一份“建议广东省成立纳税人协会”的提案。华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国需要培养社会力量,需要培养国人的纳税意识,也需要让政府形成现代化的治理理念。他说:中国现在是世界上少有的几个尚未成立“纳税人协会”的国家,成立纳税人的自治组织,将是社会转型,促进政府职能转型升级,促使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有益事情。 2014年3月10日,中国税务报登载了一篇报道《全国政协委员蓝逢辉建议成立中国纳税人协会》。报道中说,蓝逢辉委员认为:加快纳税人组织建设,己经成为提高国家治理功能的重要手段。在2013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应该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体制,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社会事物中的作用。因此,蓝逢辉委员在全国政协会上递交了一份“建议成立中国纳税人协会的提案”。他说:加快纳税人社会组织建设,已经成为提高国家治理功能的重要手段,应努力建设更多的新型社会组织,搭建更多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平台,这既符合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战略,又能切实为各种经济组织提供更全面、更系统、更优质、更完善、更高效的社会服务。 2014年4月28日,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教授,倡导成立了“中华志愿者协会纳税人服务委员会”。 2014年5月29日至31日,世界納税人协会第16届年会在加拿大温哥华市举行,在第一天召开的有美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坦桑尼亚、新西兰等八国纳税人协会会长组成的董事会上,中国北京纳税人组织代表刘凤江当选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由此实现了中国民间组织在世界民间组织中“有影、有声、有位”的现实。 2014年8月20日,北京国际税收研究会面临机构改革、办税人员分会面临脱钩的局面,为保持中国北京纳税人组织的办税人员分会,多年来在有62个国家的78个纳税人组织组成的世界納税人协会中的影响,以及代表中国纳税人组织在世界纳税人协会中的地位,经与全国主要省市纳税人组织交流共商决定,倡议成立全国性的納税人组织一一中国纳税人协会。 2014年9月11日,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发文“保护纳税人权益、应建立並完善纳税人维权组织”,文中说:建立纳税人维权组织,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伴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税制法制化的完善,世界各国政府和纳税人本身越来越重视纳税人权益保护问题。文中还从“人民主权学说”、“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新公共服务理论”方面深入做了分析,后指出:纳税人权益是税收法制建设的核心所在。 2014年9月23日,国内江苏、浙江、福建、新疆、河南、山东、辽宁以及北京的纳税人组织代表齐聚北京,共商中国纳税人事业的发展问题。 与会代表讨论中一致认为:自1997年6月8日中国第一个纳税人组织…内蒙古自治区纳税人协会成立至今,虽只有17年时间,但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大好形势推动下,目前全国各地成立的纳税人组织己达200余家,尤其是自2004年11月20日北京纳税人组织…北京国际税收研究会办税人员分会正式加入世界纳税人协会的事实,说明中国纳税人组织己经走上世界舞台,实现了在国际民间组织中中国纳税人组织“有影、有声、有位”的局面。 代表们说:中央领导近年来的多次讲话中多次提到,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新思路和设想,提出各级政府要简政放权,充分发挥民间组织作用的指导精神。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倡导组建中国纳税人协会并立即开展筹备工作,这是符合和适应当前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大好形势的一个重大举措。 当时参加会议的原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刘太明局长说:今天全国各地很有代表性的纳税人组织代表汇聚到一起,共同商议成立一个全国性的纳税人组织这一重大议题,这是一个具有十分重大意义的事情。当前成立一个全国性的纳税人组织条件己经成熟,是势在必行的时候,我们即将成立的中国纳税人协会要引导纳税人充分享用自身应有权利,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作为我们协会工作的出发奌和落脚点。 会议的最后,全体代表一致同意:立即成立中国纳税人协会筹备委员会,搭建起了筹备委员会的组织架构。並一致同意,在国内还没经有关部门审批前,对外名称为“中国纳税人协会筹备委员会”,或“中国纳税人协会联盟”,中国纳税人协会筹备委员会继续延续原北京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办税人员分会在纳税人服务方面的一切工作和程序。
中国纳税人组织丰富多彩的实践引起专家学者的关注
2014年12月10日,杭州市纳税人权益保护协会正式掛牌成立。 2014年12月11日,中国纳税人协会筹委会执行会长刘凤江与世界纳税人协会介绍了中国纳税人组织变化的相关情况,世界纳税人协会即时将原世界纳税人协会成员名单中的北京国际税收研究会名称变更为“中国纳税人协会联盟”,並向各成员国纳税人组织做了通报。2014年12月23日,中国纳税人组织首次以中国纳税人协会联盟名义,在京接待来中国交流访问的美国纳税人权益保护协会大卫会长,双方纳税人组织达成合作意向,经过对合作协议条款的修改,认定並于2015年4月12日经双方会长签字生效。 2015年2月18日,中国纳税人协会联盟网与世界纳税人协会网正式联接运行。此时,中国纳税人组织可以通过网上和世界纳税人协会各成员国纳税人组织进行交流学习。 2015年4月22日,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与财务管理专业最后一里路”项目启动仪式举行。这是由中国纳税人协会联盟纳税人公众服务平台与联合大学管理学院,共同为该校财税专业学生在专业学习及毕业后即将走上工作岗位前提供真才实学的重大活动。通过参加“最后一里路”的学习实践活动,使学生提高了业务分辨能力、独立思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交往沟通能力。 2015年6月,有外国的税务官员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干部进修学院参观交流,在和我国税务官员和学院教师、教授对话交流期间问了一个问题:“能否介绍一下中国的纳税服务和纳税人权益方面的细节?”当时进修学院袁森庚教授,从我国的立法保护纳税人权利、社会组织的建立等方面介绍了有关情况。他说:纳税人权益保护在中国法制建设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中国目前已广泛建立了纳税人服务站和纳税人协会。 2015年9月1日,由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和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举办的“纳税人日”促进研讨会在青岛即墨市召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人大、即墨市政府、即墨市人大等相关领导以及北京大学、人民大学等八所高校的知名专家教授出席了活动。南京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李林木院长发言说:我支持设立全国“纳税人日”,这展现了国家税收新常态下依法纳税的新风尚和征纳和谐关系的新文明,所以设立“纳税人日”很有意义和价值。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的领导发言说:纳税人日的设立,更加增进了纳税人的使命感、自毫感、责任感,更有利于推进社会体系的建立。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中国财税法研究会刘剑文会长发言说:倡导设立“纳税人日”正逢其时,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有利于构建和谐征纳、协作、共盈的税收新文化,促进社会的发展。 2015年9月28日,即墨市国家税务局和即墨市地方税务局共同向中国纳税人协会联盟《筹备委员会》递送一个“关于倡导设立‘纳税人日’的报告”。报告中说:9月1日即墨市国、地税共同举行了题为“纳微成著、汇聚墨城”的模范纳税人表彰暨设立“纳税人日”倡议活动。线上线下参与倡导设立“纳税人日”的民众达两万余人,支持率达99.88%,为此,即墨市国、地税特向全社会发出设立“纳税人日”的倡议。报告中在对设立“纳税人日”的背景、意义和“纳税人日”的内涵、名称及日期的确定等做了介绍,还以国际上其他国家设立“税收自由日”、“纳税者日”等为借鉴。倡议最后指出:设立“纳税人日”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好事!我们希望通过这一节日的设立,为千千万万为国家发展和人民安康做出自己贡献的纳税人点赞!报告最后提出,希望得到中国广大纳税人的支持和鼓励。让我们共同努力!再努力! 2016年1月12日,原湖北统计局叶青副局长发表了一篇讨论纳税人协会及纳税人日问题的文章,题目是《让税更透明、从纳税人协会到纳税人日》。文章中说:“纳税人日”让我想到了“纳税人协会”。两者有相通、共同之处,从“纳税人协会”的成立到“纳税人日”的设立,都是为了更加使税法更透明,更加尊重纳税人,更加促进和谐征纳关系的建立,对现实社会和社会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2016年3月1日,中国纳税人协会联盟主编的《世界纳税人协会与中国纳税人事业的发展》一书正式出版发行。本书在前言中指出:纳税人组织是纳税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自发组成的民间社团组织;是架设在税务机关与广大纳税人之间的一座沟通、交流、协调的桥梁和纽带;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支生力军。国内、外实践证明:纳税人组织对不断增强纳税人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不断增强纳税人自身对税法的遵从度,不断增强纳税人树立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切实保护国家税收政策的落实等方面,都可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全书460余页,全面介绍了有62个国家和香港地区的78个纳税人组织,和国内各地纳税人组织的分布情况,并詳细介绍了自2004年中国纳税人组织正式加入世界纳税人协会的10多年,与世界各国纳税人组织的互相交流学习等内容。这本书对我国的纳税人了解国际纳税人组织,进一步做好我们纳税人组织的工作会有很重要的启发作用。本书出版后,中国纳税人协会联盟秘书处已陆续发送给国内各地纳税人组织。本书由中国文史出版社印刷出版,据有关人士介绍本书已列入中国文史书籍留存。 2016年3月4日,由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倡导和推动,广大纳税人自发组成的广州市纳税人协会正式揭牌成立。 2016年5月27日的互联网页登载了一位国内知名学者的文章,题目是《完善社会化税收服务的思考》。文章指出,要优化税收服务,构建现代化税收服务体系,必须借助社会力量,通过规范税务代理等社会中介组织,扶持和发展纳税人协会,税收志愿者服务等社会组织发挥其积极作用,而纳税人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直接承担者,国家的税收服务必须要体现纳税人的意志,所以成立纳税人协会己成为必然。 2016年6月26日,由当地企业纳税人发起的山东省即墨市“纳税人日”促进者协会正式掛牌成立。 2017年6月24日,中国税务报发表本报记者张科在调查走访河南省各地税务机关,在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而成立的纳税人组织情况后发表一篇文章,题目是《2015年以来,89个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在河南陆续成立,河南纳税人维权更给力》。文中报道,从2015年开始,河南省国税局联合地税局、工商联、监察局和第三方中介机构等部门,为使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陆续在全省各地成立了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并为纳税人寻求法律救济提供指导服务,快速响应纳税人的意见和呼声、建议和权益訴求。报道说,截止目前共解决纳税人投诉及涉及纳税人权益问题达983件,使广大纳税人受益。 2016年7月18日,江苏省丹徒地方税务局吕荣春在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意见”一文后,发表了自己的感想提出:保护纳税人权益永远是我们税收工作的出发奌和落脚点,税务机关的理念更新是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的关键,国家税务总局以正式文件形式提出要建立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抅建纳税人维护权益平台,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激发经济发展的动力,促进和谐征纳关系的建立,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的决心,对和谐社会发展俱有重大战略意义。 2016年9月26日出版的中国财经杂志中,登载了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凯原教授的一篇关于“税收与法制”的文章,文章中指出:保护纳税人权益是税收法定的灵魂。
未来中国纳税人组织的规模和力量将后来居上
2016年12月15日,中国纳税人协会联盟执行会长刘凤江在泰国曼谷接受泰国第九电视台记者採访,在全面介绍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后,就在中国各级政府的全力支持与鼓励下,中国纳税人事业在中国的发展情况做了介绍。刘凤江会长说:在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方面的认识,在中国各地已在征纳双方之间达成高度共识,这是建立中国和谐社会的俱体体现。 2017年11月10日,世界纳税人协会主席特洛伊_拉尼根给当时中国广州市纳税人协会首次年会发来了贺电,贺电称:祝贺中国、广州市纳税人协会首次年会的召开!中国纳税人协会是世界纳税人协会里非常重要的、杰出的、有重大影响意义的成员!像广州市纳税人协会召开这样重要的、有重大影响意义的会议,展现了中国纳税人协会;中国纳税人事业在中国健康的发展! 世界纳税人协会创始人、亚太地区纳税人协会联盟主席比让先生也发来了大会祝词。 中国纳税人协会联盟执行会长刘凤江在大会上做了《世界纳税人协会与中国纳税人事业的发展》讲话,並向广州市纳税人协会颁发“特殊贡献奖”。 2017年11月28日,河南省税务学会召开年会,当时全国正处于民间社会团体与政府脱钩的形势。作为中国纳税人协会联盟执行会长的刘凤江,在会议上做了“社会团体转型与纳税人组织”为题目的发言,使到会者更多地了解了中国各地纳税人组织的发展,及纳税人组织在国家税制改革、社会进步发展中的功能、作用。 2017年12月15日,广州市纳税人协会首次年会在广州胜利召开。时任世界纳税人协会主席特洛伊、拉尼根先生发来贺电“世界纳税人协会对中国、广州市纳税人协会会员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中国纳税人协会是世界纳税人协会里非常重要的、杰出的、有重大影响的成员!在像广州市纳税人协会召开的这样重要的、有重大影响意义的会议,展现了中国纳税人事业在中国的健康的发展!“广州市纳税人协会会议的胜利召开,可以起到进一步推动中国社会文明建设;促进税企和谐建设;促进中国纳税人事业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 2018年3月8日,世界纳税人协会秘书处发给中国纳税人协会联盟一任命证书“世界纳税人协会任命中国纳税人协会执行主席刘凤江为世界纳税人协会中国区域总代表”,2016年1月生效。 2018年4月16日,中国纳税人协会联盟执行会长针对美国政府特朗普对华贸易保护主义政策问题,在和美国纳税人协会联盟主席皮特先生通过信件的来往交流沟通。皮特先生来信表示:我们美国协会的纳税人愿和中国协会纳税人共同反对特朗普政府对中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建设一个美好的世界、美好的家园做好我们协会的工作。希望与中国纳税人协会的更多交流与合作。 2018年5月3日,美国纳税人协会联盟主席皮特、塞普代表美国纳税人向特朗普政府递交了一封公开信,在这封公开信上签名的有美国千余名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其中不乏有曾担任美国总统的奥巴马、克林顿等名流。公开信的主要内容就是坚决反对特朗普执行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 在5月4日我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美国国家纳税人联盟(NTU)5月3日发表公开信,反对美国政府近期在贸易方面采取的保护主义措施。这封公开信由超过1100名经济学家等签署。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华春莹答:我们注意到有关报道,大家都关注到了,……美国国内各方频频呼吁美方尊重世贸组织,遵守多边规则。5月4日晚,中国纳税人协会联盟秘书处写信给美国纳税人协会联盟皮特主席,告知他当天中国记者会的情况。 5月5日皮特主席回来信说:我们在之前说到要共同反对特朗普执行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所以经我们协会研究动员美国纳税人,知名人士加入进来签名,共同向特朗普表示我们的呼声。美国皮特来信中还将《致特朗普的公开信》原文寄送过来了。并再次表示愿和中国纳税人协会联盟加强合作,共建我们的美好家园。 2018年5月7日,华东政法大学王彦茔在对国内、国际纳税人协会成立及开展协会工作的活动情况作了大量调查研究后发表了一篇硕士论文,题目是:《权利保护视野下我国纳税人协会法律问题研究》。论文以大量事实论证了在我国成立发展纳税人协会的重要性、必要性。文章写道,成立和发展纳税人协会,对建设和谐社会俱有重大实践意义,有利于公民积极参加国家税收活动,有利于纳税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社会化,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制序。文章对国内纳税人组织迅速发展过程中陆续出现的功能缺失原因做了分析,认为:由于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法律的缺失,政府对纳税人协会发展的忽视,纳税人协会发展的土壤贫瘠,从而导致国内纳税人组织迅速发展过程中,一些地区纳税人组织出现了功能缺失的现象,要吸取教训。 文章还对我国纳税人协会功能完善的途径问题做了研究,认为:我国应加快纳税人权利保护法制建设,优化我国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建立纳税人组织沟通的机制,完善纳税人协会的服务。 论文最后写道:纳税人做为持续为国家创造价值、贡献财政收入的社会公众群体,其基本权利的保护是最核心的社会公众利益。因此,支持保护纳税人协会组织建设,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 2018年9月3日,中国税务报登载了一篇本报记者胡海啸的文章,题目是“纳税人日”期待更多认同。文章中写道,在2015年7月一位电台听众留言:作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建议给纳税人设立一个自己的节日。原青岛即墨市国税局王瑞业局长看到这条建议触动很深,他说: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道路上,千千万万的纳税人既是亲厉者、参与者,更是默默无闻的贡献者、支持者。所以,我们支持纳税人发出的心声,共同倡议设立一个全国性的、法定的纳税人纪念日,以此来褒扬和歌颂诚信纳税,引导全社会关注纳税事业,关注纳税人群体,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实际上,在我国“纳税人日”已经是更多人的共同期盼,2017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就有代表将其设立“纳税人日”的提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十五次会议。青岛即墨市“纳税人日”促进者协会会长、青岛金王应用化学公司董事长陈索斌会长说:从“纳税人日”四个字里使纳税人感受到的是一种归属和满足和自毫。 2019年1月5日,第十二届国际文化产业学术年会暨第四届创意管理峰会。会议主题是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创意管理与产业融合,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院长范周教授、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贾康、国家税务总局原付局长许善达等到会做了发言。中国纳税人协会联盟执行会长刘凤江以《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纳税人组织的功能作用》为题做了大会发言。 在介绍了国内、国外纳税人组织活动情况后他说:自从国家“一帶一路”战略规划实施以来,国内国际纳税人组织在实施一带一路规划中的作用和功能时时体现出来,尤其是在各国纳税人互相投资合作协调方面,中国企业纳税人要走出去、外国的企业纳税人要走进来,因此各国互相之间包括投资环境、税收政策、权益保护等等相关情况的了解、熟悉,都是各国纳税人组织介入帮助实施的实际功能作用的发挥之处。实际上,中国的各地纳税人组织,已经在这些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功能作用。 2019年4月3日,在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议上,研究会徐林勇教授在谈到“税收征管法”修改的问题时说:纳税人的权利保护问题应该在税收征管法中有突出的描述,因为这是实现我国税收法制化的一把钥匙。税收的本质,决定了税收征管的立法应当以纳税人权利保护为核心价值取向。 2019年5月18日至20日,世界纳税人协会成立30周年、澳大利亚纳税人协会成立10周年庆典大会在澳大利亚悉尼召开。代表中国纳税人协会联盟参加会议的刘凤江在会议进行中提出了《共建共盈,加强一带一路建设国家纳税人组织合作》的倡议,引起了参加会议的各国纳税人组织的关注,尤其是“一带一路”沿边国家的纳税人组织,表示出极大兴趣,会议进行中就有尼泊尔、印度、秘鲁、韩国、新加坡等国纳税人组织表示出,愿签署双方纳税人组织工作合作协议的意向。 2019年7月1日,湖北宜昌市企业纳税人服务协会掛牌成立。在当天成立大会上,宜昌市领导王均成讲话说:要突出政治引领,凝聚思想共识。强化自身建设,促进功能发挥。紧紧围绕企业纳税人发展需求,充分发挥税企沟通桥梁纽带作用。湖北宜昌市企业纳税人服务协会成立以来,竭诚竭力为纳税人打造独具影响力、凝聚力、公信力的税事无忧平台,政策培训平台,促力发展平台,税企沟通平台,高端交流平台,资源整合平台,宣传推介平台。让纳税人安心、省心、放心。为纳税人服务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效果。 2019年10月15日,国内有的纳税人组织倡导成立一个“国际纳税人服务组织联盟”。倡议中提出:近些年来,随着国家财税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纳税人法律意识的逐渐提高,促进税收征纳双方之间的沟通和了解逐渐受到各级税务部门的重视,各种形式的纳税人服务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实践证明,纳税人服务组织在宣导国家税收政策法规,促进征纳双方的沟通、交流、协调,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众多纳税人服务组织同时存在和工作的情况下,由于缺乏彼此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在为纳税人服务工作进行中没有形成合力,故尚未充分发挥出纳税人服务组织应有的优势。国内、外纳税人服务的工作实践证明,纳税人服务有着丰富的内涵和深度,随着现代经济社会的多元化发展,纳税人跨领域、跨区域、跨国界的流动、交往、投资、经营已是一种常态。因此,成立一个跨区域、跨国界的纳税人服务联盟是纳税人服务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2020年1月8日,世界纳税人协会中国区域总代表北京办事处正式在北京掛牌工作。 2020年10月28日,浙江苍南国家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召开代表大会。中国纳税人协会《筹备委员会》联盟、世界纳税人协会中国区域总代表处发去贺电。贺电中说:“浙江苍南国家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自2010年4月16日成立的10年來,坚持“立足会员、开拓创新”、紧紧围绕“服务、维权”两大主题,利用多种形式为征纳双方提供有效的服务,为苍南和谐征纳关系的建立做出了重要贡献。在会议进行期间,举行了授牌仪式,为了表彰显南国家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在服务纳税人方面的工作业绩,中国纳税人协会联盟执行会长刘凤江以中国纳税人协会联盟、世界纳税人协会中国区域总代表处名义,向苍南国家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颁发了“全国纳税人组织服务纳税人先进单位”奖牌。 2020年12月15日,中国纳税人协会联盟在京举办了以“加强纳税人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国家的经济复苏与发展”为主题的“亚太地区纳税人协会联盟2020年年会”线上视频会议。亚太地区纳税人协会联盟主席、来自瑞典的比让先生;世界纳税人协会秘书长、来自西班牙的克里斯蒂娜女士,及来自印度、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及香港的纳税人组织代表,和国内来自福建、广东、浙江、河南、四川、江苏、陕西、安徽等地纳税人组织代表参加了视频会议。大家互相介绍了新冠疫情期间充分发挥协会的积极作用,为克制医情发展,坚守工作岗位,积极为经济复苏与发展做出的协会工作贡献。会议期间还对共建共赢、发挥协会在共建“一带一路”战略发展中的作用问题做了互相交流发言。 大家对在“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强亚太地区纳税人组织之间交流与合作,共建共赢,共创美好家园的倡议达成共识。 2020年2月23日,世界纳税人协会主办的“亚洲大洋洲区域纳税人组织线上视频论坛”举行。中国纳税人协会联盟执行会长刘凤讧向参加视频会议各国代表,介绍了中国各地纳税人组织在积极开展协会工作,克制新冠疫情发展,坚守工作岗位,为当地经济复苏与发展所做出的贡献。他说,在近一年多来新冠病毒的不断变化和侵袭的形势下,中国的纳税人组织始终坚持协会的工作岗位上,在帮助和引导纳税人坚守工作岗位,树立克服疾情变化和影响的同时,不断加强纳税人与税务部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建立起双方联手共同努力,加速经济复苏与发展的渠道。 在发言中,刘凤江会长提出,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是只有合作、才有共盈的世界!我们中国的纳税人组织愿和世界各国纳税人组织建立起互相交流、学习、与合作的关系,互相为对方国家在本国投资企业纳税人提供投资环境、税法学习培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需要的服务。发言最后,刘会长说:“为尽快克服並最终战胜新冠病毒给我们国家经济发展代来的影响和危害,让我们携起手來,为建立世界命运共同体努力!再努力!”。 世界纳税人协会举办的线上“亚洲大洋洲区域纳税人组织视频论坛”会议后,各国友人陆续给中国纳税人协会联盟刘凤江会长发来信件:世界纳税人协会会长、英国纳税人联盟首席执行官约翰.奥康奈尔先生来信,“很高兴在区域论坛上见到您和您的同事们,我们非常欣赏并重视你们为纳税人亊业做出的贡献”。“如果能在线下见面交谈就更好了”。 美国纳税人协会联盟主席皮特、赛普先生来信:“在论坛上得知去年你们代领中国纳税人取得了重大进展,真的很振奋人心!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我们两个纳税人组织去年讨论过合作事宜《讨论共同反对特郎普贸易保护主义问题》我希望有机会再见面,彼此交谈讨论互相合作互助模式”。“您的报告非常鼓舞人心,我很荣幸与您和您的同事共事多年”。(刘凤江/整理于2021年初春)
附件:中国纳税人事业发展与媒体的互动
有关媒体对中国纳税人协会联盟执行会长刘凤江的采访报道: 一 2006年4月22日,中国律师网记者赵国君的採访报道; 题目:《把纳税人的钱花到正当的地方》。 在采访时,刘凤江同志还在北京国际税收研究会办税人员分会担任常务副会长一职:在刘凤江会长谈到在2004年11月18日至20日参加世界纳税人协会过程中,以中国北京纳税人组织名义,在听到台湾纳税人组织曾多次要求加入世界纳税人协会信息情况下,毅然决定立即申请加入了世界纳税人协会的介绍后,赵国君记者说:你们走出的这一小步,却是中国纳税人走出的一大步!你们的纳税人组织是以中国纳税人组织的名义加入了世界纳税人组织大家庭的,这体现的是中国主权的地位!同时,中国纳税人组织第一次走进了国际社会,也充分显示了我们国家对纳税人权益的重视。
二,2014年12月3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家协会记者专访刘凤江会长的报道; 题目:《致力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纳税人组织》。 在刘凤江会长介绍了中国各地纳税人组织为征税人、纳税人所做的工作事例后,採访报道说:十多年来北京的纳税人组织在做出的所有,都是致力于如何在纳税人和税务征收机关之间搭建起一个沟通交流的桥梁,都是尽力做好纽带的作用。这是中国纳税人组织的存在、而且是必然的存在结果。
三,2017年12月27日纳税人报的专访报道 题目:《纳税人组织要在中国经济建设发展过程中建造一座特殊桥梁》。在刘凤江会长介绍了中国纳税人组织的发展现状,和国际上一些纳税人组织的情况后,报道中说:当前,很多国家已成为“税收国家”,但时代发展至今,税收国家的内涵已不再局限于税收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重要来源这么简单,尊重和保护納税人权益,合理限制和制约公权的“法制”思想已经成为税收国家的应有之急。
四,2019年1月9日,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记者专访报道 题目:《中国纳税人事业的发展》。 在报道中说:中国的纳税人组织是要架起一座沟通纳税人与政府的特殊桥梁:是要代表中国纳税人在国际组织中发出中国的声音。在採访中听了刘凤江会长介绍的,从2006年到2009年组织在服务纳税人一线的税务干部以“纳税服务与纳税人权益”、“和谐征纳关系与和谐社会”、“建立和谐征纳关系、促进首都北京和谐社会建设”三个专题为主要内容的赴外学习考察,以及将以三个专题学习考察心得编纂成册供全体税务干部学习的情况后报道说:中国改革开发的四十多年来,这三个学习考察的课题一直不变的摆在了中国各个智库面前。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复杂多变,国内改革如何进行,全世界一个共同的社会趋势是纳税人意识的普遍提高。中国改革开放在经济领域取得的巨大成功,纳税人意识的提高问题从另一角度说,就是公民主观能动性的空前释放,纳税人意识就是多年以来我们反复提出的主人翁意识。所以说:如何更好的服务纳税人,是夯实税基,筑牢国本的重大举措。中国纳税人意识从隐性到显性的逐步提高,是中国社会的重大进步。非常符合十九大制定的一系列国家发展政策和宏伟蓝图!我们非常高兴的看到全国各级纳税人组织的不断蓬勃发展!非常高兴的看到中国纳税人组织为祖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的、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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